|
|
|
|
|
您当前的位置:本地通首页 > 本地历史 > 吴承恩曾任长兴县丞

吴承恩曾任长兴县丞

关键词:吴承恩,长兴,县丞     我要发布新的信息
  吴承恩(约1500~1582),字汝忠,号射阳山人,江苏淮安人。明代神话小说《西游记》作者。少时“以文鸣于淮”,“淮自张文潜后一人而已”。然“屡困场屋”,嘉靖二十三年(1544)45岁始考取岁贡生。无心官场,但为老母徐氏所劝,又经好友李春芳“敦谕”,始入京候选。直至嘉靖四十五年(1566)被委为长兴县丞。时年67岁。知县归有光到任不久,关心民瘼,吴归密切合作,一个“发愤以修先王之道”,一个“悠悠负夙心,作吏向风尘”,两人均以爱护小民为心,不以逢迎长官为意,同心协力改革时弊,刷新县政。吴承恩主管征赋粮马之事,为改变赋收不均,颁布《长兴县编审告示》,规定按田户大小分摊粮役负担,于是,小民感恩戴德,大族咬牙切齿。“黄童白叟,歌咏于田野;朱履紫绶,谗构于朝廷。”
  隆庆元年冬与二年春(1567~1568),归有光进京朝觐穆宗,上司派署印官暂代知县职。时值春征,署印官收受贿赂,与被拘役的大户李田等串通一气,改变归有光、吴承恩所定征收方案。人心思乱,社会不安。吴承恩秉性刚直,对于向贫苦百姓催征税粮之事,采取抵制态度,春粮难以征集。县中大户与恶吏沈良能乘机发难,向上司告发,署印官贪赃枉法被捕归案,而主管征收税粮的吴承恩亦受牵连,锒铛入狱。挚友徐中行得知后,伸张正义,为吴鸣不平,始获释。  
  吴承恩在长兴任职期间,写有《长兴作》、《春晓邑斋作》、《田园即事》、《长兴》等九首诗词。隆庆元年十月,由归有光撰文、吴承恩书写成《长兴知县题名记》、《梦鼎堂记》和《圣井铭并叙》三块碑碣。其书法楷中寓行,点画圆腴劲秀,刚健而有骨力,生动流畅,俊朗雅丽。
赞助商提供的广告
纠错信息:( 已有 0 人发表纠错信息 )
电话:15523012664 传真:15523012664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地址:重庆市秀山县 邮编:409900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='{"id":"10"}'>